大连18项户籍手续取消

1.精简手续
    对本市12类、31项办理户口业务,精简其中6类、8项业务办理流程,取消18种手续、简化手续3种。
    (1)取消“夫妻投靠”、“子女投靠父母”的《独生子女证》、子女在校就读证明手续;取消“老人投靠子女”的《子女单位证明》、《退休证》(失业登记证)手续。
    (2)取消“随军户口”事项提交干部档案手续。
    (3)取消“人才引进户口”事项中提交《单位营业执照》或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、《留学人员回国证明》、留学人员《护照》、教育部网站可查学历信息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》。
    解读:1、原办理“人才引进户口”须提交手续12种,现提交手续8种,取消《单位营业执照》或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、《留学人员回国证明》、留学人员《护照》、教育部网站可查学历信息的 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》4种手续;2、取消 《单位营业执照》或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,指以前两种手续二取一,现全部取消;3、教育部网站可查学历信息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》,指教育部网站查到学历信息的,不需再提供《毕业证书》,查不到的仍要提供《毕业证书》。
(4)取消“合法稳定住所、稳定职业户口”事项中提交《单位营业执照》或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手续。(5)取消“购房户口”事项中提交购房合同、结算发票、契税完税凭证三种手续;简化“购房户口”事项中手续3种。用《房屋登记信息记录证明》替代还款证明、借款合同、还款明细3种手续。
    解读:1.以上取消和替代的手续仅适用于符合 《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》办理的购房落户;2.原符合《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》办理的购房落户须提交手续12种,现提交手续7种,取消购房合同、结算发票、契税完税凭证3种手续;用《房屋登记信息记录证明》替代还款证明、借款合同、还款明细3种手续。
(6)取消“投资户口”事项中提交股东出资证明、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公司章程、公司章程修正案5种手续。
2.统一户口办理执行标准
    统一全市户口办理的政策法规、办理程序、手续时限、收费等标准,并通过公示板、《便民服务告知单》、政府网站、新闻媒体等渠道公布。
3.下放户口业务审批权限
(1)“常住人口登记”下放6项审批权限。变更更正民族、更正出生日期、补入遗漏3种户口审批权限由市公安局下放到区、市、县公安(分)局;本市常住户口的大中专院校退学学生、刑满释放人员、出生超过一年以上3种落户审批权限由区、市、县公安(分)局下放到公安(边防)派出所。(2)“购房户口”、“投资户口”审批权限由市公安局下放到区、市、县公安(分)局。
    解读:1、将市公安局5项户口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区、市、县公安(分)局,具体是变更更正民族、更正出生日期、补入遗漏户口、购房户口、投资户口;2、将区、市、县公安(分)局3种审批权限下放到公安(边防)派出所,具体是:我市常住户口的大中专院校退学学生户口、刑满(劳教)释放人员户口、出生超过一年以上呈报出生户口。
4.开通办理户口、居民身份证绿色通道
(1)对身体病残、高龄及急需户口办理社保、医保等相关人员申请的户口优先审批。(2)对急需证件参加考试等人员,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速递证件方式办理,临时居民身份证可在申请日当天即时办理并领证。(3)对长期外出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户口、居民身份证确有困难等人员,开通节假日、公休日网上、电话预约绿色通道服务,由户籍、居民身份证内勤在约定时间为预约群众办理户口、居民身份证。
5.缩短户口业务办理时限
(1)“随军户口”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8个工作日。(2)“户口登记”缩短6项办理时限。
    常住户口的大中专院校退学学生、刑满释放人员户口、出生超过一年以上落户办理时限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变为即时办理;变更更正民族、更正出生日期办理时限由25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;补入遗漏户口办理时限由35个工作日缩短为25个工作日。(3)“购房户口”办理时限由24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。
    解读:1、原购房户口由公安(边防)派出所受理、区、市、县公安(分)局审批、大连市人口结构办核签,办理时限为24个工作日;现购房户口由公安(边防)派出所受理、区、市、县公安(分)局审批,办理时限缩短为20个工作日;2、在主城区(中、西、沙、甘、旅、高新园区)办理的购房落户,由区、市、县公安(分)局治安大队户籍窗口受理,对符合政策规定、手续齐备的申请,内勤要随报随受理,并在3个工作日内转交公安(边防)派出所社区民警,社区民警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,公安(边防)派出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,1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,区、市、县公安(分)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审批并通知申请人。
6.优化市外迁入主城区户口受理程序
    将主城区由公安(边防)派出所受理的市外迁入户口,调整为由区、市、县公安(分)局治安大队户籍窗口直接受理、审批办理。
    解读:1、主城区是指中山区、西岗区、沙河口区、甘井子区、旅顺口区、高新园区。2、“由公安(边防)派出所受理的市外迁入户口”指暂住人员落户、购房落户、三投靠落户、随军落户、投资落户5种类型户口。3、“市外迁入户口”指由外市(含本市新区)按主城区准入条件办理的户口。4、原主城区暂住人员落户、购房落户、投资落户3种类型户口的办理由公安(边防)派出所受理,区、市、县公安(分)局审核(批)、大连市人口结构办核签;三投靠落户由公安(边防)派出所受理、区、市、县公安(分)局审核(批);现上述5类户口在主城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户籍窗口直接受理,由业务精通人员接待,对手续不规范、不全的,一次性书面告知,避免群众多跑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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