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届毕业生户籍办理须知
作者:
东大人才
【
转载
】
2019-06-15
2019届毕业生户籍办理须知
为保证报退日毕业生顺利拿到《户口迁移证》,安心离校,保卫处将为户籍在校的2019届毕业生集中办理户籍迁移手续。毕业生户籍卡请于2019年6月5日(周三)下午5点前归还并停止借用(仅在本校继续就读的学生可借用)。
一、户籍迁移地址的填写
公安机关要求,户籍迁移地址需与《报到证》一致,迁移地址需详细至省市区街道门牌号。
1、派遣核对(网上核对填报)
升学:填写学校落户地址,本校升学填“大连理工大学”。
工作:填公司落户地址;公司不解决户口的,填家庭地址。
出国、待就业(含二战考研):户籍需迁回家,填家庭地址。
入伍:根据部队要求,迁到部队指定地址注销户口,或迁回家注销户口。
2、户籍缓迁(以学部(院)上报为准)
毕业生可联系学部、学院填写《户口档案缓发申请汇总表》,户籍缓迁申请截止至5月23日,户籍一旦迁出,将无法恢复。
北京、上海工作:毕业一年内携带《报到证》至保卫处办理迁出。
学分未修够:完成学业后,携带《报到证》(或《肄业证》、《退学证明》)至保卫处办理迁出。
二、户口迁移证的领取
户口迁往省外城市的毕业生于报退当日携带《报到证》或《毕业证》至保卫处集中发放窗口领取《户口迁移证》,自行前往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。由于辽宁省户籍实行“同省一地办结”,所以迁往省内城市的毕业生于报退当日携带《报到证》或《毕业证》至保卫处集中发放窗口领取《个人户口页》和《主页复印件》,自行前往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。需申请缓派的毕业生在确定户籍迁移地址后,自行至保卫处办理,可他人代办;本校升学的学生不用领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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